《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
(缤纷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
㊣五音令人耳聋;
(嘈杂的音调,使人听觉失灵;)
㊣五味令人口爽;
(丰盛的食物,使人舌不知味;)
㊣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
(纵情狩猎,使人心情放荡发狂;)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稀有的物品,使人行为不轨。)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因此,圣人但求吃饱肚子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所以摒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安定知足的生活方式。)
以上就是通行的原文与译文。
上一节我们谈到,多巴胺并不是快乐,而是追求快乐的欲望。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一个科学实验,或许就明白了。
01
美国密歇根大学的神经科学家肯特贝里奇发现:
老鼠在吃甜食时会舔嘴唇,而面对美食舔嘴唇的现象是猩猩和人类身上所共同拥有的。
不仅如此,动物们普遍在遇到开心的事情时,都会舔嘴唇。于是,他做了这样一个实验:
他用神经*素损毁了小老鼠的多巴胺分泌中枢,小老鼠在没有了多巴胺之后,变得无欲无求,不再主动寻找食物。
但是当它们看到美味的食物喂到眼前时,还是会舔嘴唇表示很开心。然后,肯特贝里奇又通过电刺激给小老鼠增加多巴胺分泌。结果小老鼠拼命地寻找食物,而且食量超乎寻常,但是它们舔嘴唇的频率并不会增加。即使食物变得难吃,这些多巴胺过剩的小老鼠还是会吃到饱胀。这个研究结果意味着:
多巴胺并不产生愉悦感,而是产生欲望。
02
于是肯特贝里奇提出一个理论认为:
人的大脑有两套奖赏系统,喜欢系统与想要系统。
这两套系统联系紧密,通常一起运作,就像是情侣一样,出双入对,形影不离。所以一般情况下:
我们会喜欢想要的东西,也会想要喜欢的东西。
当然,偶尔这两套系统也会分开运行。那么喜欢却不想要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比如审美快乐就是这样一种快乐,是一种没有被想要“污染”的喜欢。那么想要却不喜欢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要去夜店、*场、监狱或者戒*所里随便问问就能找到。
03
至此,我们或许就能解释得道开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了。所谓的得道开悟:
就是喜欢却不想要的状态,就是没有多巴胺依然能保持快乐的状态。
他们就像实验室里的老鼠那样,没有多巴胺依然能保持舔嘴唇的能力。后来,这只“无欲无求”的老鼠在实验室里不吵不闹,直到安然饿死。
04
这个现象,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佛经里的一些关于佛陀不吃饭的记载。
《大宝积经卷十》曰:
如来不食,如来至真以法为食。
《金刚仙论卷一》曰:
如来金刚之体,身内不空。又常在三昧,其实不食。
《大般泥洹经卷三》曰:
(如来)为化众生随时现食,其实不食。
也就是说,佛陀是不用吃饭的,是为了度化众生,不搞特殊才与弟子们一起乞食。这些记载的真实性姑且存疑,但有一点我是相信的:
那就是佛陀没有食欲(当然,七情六欲都没有)。
可能是佛陀通过常年的修行,已经将体内的多巴胺彻底制服了。
05
前面我们讲过.大脑是通过多巴胺来控制人类的,就好像老板通过钱来控制员工一样。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
在现实中,我们是金钱的奴隶;在精神上,我们是多巴胺的奴隶。
所谓证悟得道,就相当于是他们在精神上革命成功,奴隶翻身变成主人,变得可以主宰自己的人生了。也就是说,悟道者摆脱了多巴胺的挟持。这即是佛法所谓的“解脱烦恼”,所谓烦恼,不过是被多巴胺挟持的代称而已。
06
他们究竟是为什么能摆脱多巴胺的挟持呢?因为多巴胺是一种神经递质,负责在各个神经细胞之间护送信息。信息来回穿梭,从而使人感到快乐。所以,我推测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他们的大脑中找到了另一种神经递质。
可以护送信息跳过“悬崖”,抵达到对面神经细胞上,只让人产生“快乐”而不产生“欲望”。
另一种可能是,他们真的不需要类似多巴胺的神经递质。
他们大脑中的信息可以自己长出翅膀,直接飞过“悬崖”。至于哪一种正确,不得而知。或许都是错误的,毕竟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推测。
07
但是不论是从生物学上还是佛法上看,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解脱以前,我们是服从基因命令的奴隶,是“迷”的状态;
解脱以后,我们是自己发号施令的主人,是“悟”的状态。
所以即使是做同一件事情,哪怕是吃肉喝酒、寻花问柳:
迷的时候,是带着命令,是为了得到多巴胺而去做的。
悟的时候,则是本心所发,顺着自然的天性而去做的。
也就是说:
迷的时候,是有所为而为,是有心的状态。
悟的时候,是无所为而为,是无心的状态。
所以《达摩悟性论》曰:
迷时,有佛有法;悟时,无佛无法。
我们只有从各种色的表相中解脱出来,直见色的本性。才能体悟到《华严经》中“观一切法,心恒快乐,自在游戏”的人生境界。
这个时候,“一切法”都束缚不了你,不管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无论是三*五蕴还是十八界。都不过是负责启动你心中快乐模式的一种游戏程序而已。
08
当然,虽然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理论上是可以实现的。真正的得道高僧,比如传说中道济禅师(济公)喝酒吃肉,的确可以做到“无所住而生其心。”但是,这首诗的后两句则一般不为人知:
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所谓的世人,就是指我们这些世俗之人。本来就已经都是多巴胺的奴隶了,如果再去喝酒吃肉、寻花问柳,岂不是成了奴隶的奴隶了吗?所以一般意义上:
我们生活中那些真正的智者,并不是比凡人具备更高的对抗多巴胺的能力,而是他们知道“不见可欲”的重要性,提前将一切诱惑全部消灭在了萌芽之中。
09
比如唐代有一位名相叫陆贽,做官清廉,为人正派。连唐德宗也觉得他太过谨慎,有一天就劝他说:
“你一概拒绝收礼,于事于理恐怕不妥。像鞭子、靴子之类,收也无妨嘛。”
陆贽不同意,于是答了一段千古名言:
“贿道一开,辗转滋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衣裘不已,必及币帛;币帛不已,必及车舆;车舆不已,必及金璧。是以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矣。”①
陆贽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多巴胺的对手,所以从来都不会暴露在多巴胺的面前,与其正面交锋。大历史学家司马光也看透了这一点,所以训导儿子说: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②
这句话可以说是“配套效应”的生动阐释。而老子早在司马光一千五百年前,就为了防止人们陷入“配套效应”的泥潭,提出了“圣人为腹不为目”的告诫。
那么,究竟什么是“为腹不为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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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句话的解释历来都五花八门。王弼的解释,最有诗意,也最受追捧。王弼《老子注》说:
为腹者,以物养己;
为目者,以物役己。
如果单纯用语言来解读这两句话,恐怕会陷入愈描愈黑的文字陷阱。让我们来听一个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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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
你需要的越少,你就越接近神。
所以,简洁朴素是他一贯的生活信条。
有一天,几位学生怂恿苏格拉底去热闹的集市逛一逛。
苏格拉底说:
集市有什么好逛的?
学生们说:
“好吃的美食、好听的音乐、好看的表演,应有尽有!还有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儿,您如果去了,一定会觉得不枉此行。”
苏格拉底想了想,点了点头。第二天,苏格拉底走进教室说:
“我昨天逛完集市,有一个非常大的收获。”
学生们立刻围堵上来问:
“什么收获?”
苏格拉底说:
“我发现这个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我并不需要的东西。③”
学生们立刻安静了下来,苏格拉底继续说道:
“当我们为奢侈的生活而奔波劳累的时候,幸福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幸福的生活往往很简单,比如最好的房间,就是必需的物品一个也不少,非必须的物品一个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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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才是必须的物品呢?对于人来说,食物是必须品,不可或缺。这就是老子所说的“为腹”。那么,什么又是非必须的呢?对于生命来说,眼睛并非是必需品。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不为目”。
所以,老子的意思是:
活着便已经是人生至乐,夫复何求?
第十二章
:
1、《资治通鉴唐纪五十》
2、《训俭示康》
3、(古希腊)第欧根尼拉尔修《名哲言行录第二卷第五章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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