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阿里萨与费尔明娜陷入热恋,恋情遭到了费尔明娜父亲的棒打鸳鸯,后来费尔明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
阿里萨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等待和费尔明娜重续前缘。他等了51年9个月零4天,从青年等到暮年,等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再次向对方表白,又等了两年才在一起,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终成正果。
看起来似乎很令人感动,不过阿里萨在等待的时间里身体并不忠诚,先后与个女人有过欢愉,他似乎热烈地爱着每一位,又似乎费尔明娜才是他的挚爱。
最后他义无反顾地奔向费尔明娜,那些曾经存在的女友们只是过眼云烟,对费尔明娜的感情,才是他最初的动心,最终的守候。
《零乱时期的爱情》电影配图这是马尔克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身体与灵魂脱离的爱情。有一部很有名的小说,也表达了这个主题,那就是毛姆的《寻欢作乐》。
毛姆全名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戏剧家、散文家。他是二十世纪最受欢迎的作家,也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毛姆的小说洞悉人性,有多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如《刀锋》、《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等。
毛姆自己最喜欢的作品是《寻欢作乐》,毛姆这样讲“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那个脸上挂着可爱而明媚的微笑的女人--罗茜·德里菲尔德的原型,为我再次活在了这本书的字里行间。”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第一任妻子罗茜的风流韵事。罗茜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风言风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无非是有众多情人,私生活不受约束等。
在这书本中,毛姆一反之前总是以隐晦的方式歧视女性的视角,摒弃了毒舌刻薄的文风,竭力为罗茜洗地,极尽溢美之词。为什么?因为故事中的罗茜原型是毛姆现实中最喜欢的女人,毛姆深爱过但求婚失败,他把她写进了作品中。
在毛姆笔下,这位挑战传统情感观的罗茜并不放浪形骸,相反,倒是一位有着丰富情感、天真与性感并存的迷人女性。
很多人提起罗茜来嗤之以鼻,认为她是一个没有道德、不守妇道的女人。但罗茜在男人眼里却是充满魅力像女神一样的存在。为什么罗茜并无倾城之貌,却深得男性青睐?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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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设定的背影在二十世纪初,当时的英国有着严重的等级观念,牧师地位崇高,文中的“我”叫威利·阿申登,是牧师的侄子。叔叔不允许我和小镇上的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夫妇来往,因为德里菲尔德的父亲是管家,妻子罗茜婚前是酒馆女招待,口碑不好。
有一次阿申登学骑自行车遇到罗茜夫妇,他被俩人平易随和的性格吸引,整个假期经常偷偷和他们一起打牌、骑车、游玩。直到夫妻俩欠下债务后半夜逃跑。
五年后,阿申登到了伦敦遇到了罗茜,与他们的友谊重新开始。
丈夫德里菲尔德要写作,罗茜有大量时间和朋友们见面,阿申登和罗茜经常一起出去看剧,渐渐逾越了朋友界限,成了情人关系,不过阿申登只是罗茜的其中之一。
在阿申登看来,罗茜并不是健谈的人,但和她在一起很愉悦。罗茜身上有一种淡淡的让人沉迷其中的魅力,她接纳情人的爱,也给予对方毫不做作温柔细致的爱。这些男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是怎样被吸引的,只知道从罗茜身上得到了一种心灵深处的需要。
罗茜能够给人带来安宁感,其实就是她提供的情绪价值:一方面是她沉静的性情让人如沐春风;另一方面来源于罗茜的高情商。
沉静的性情主要体现在罗茜不会给人压迫感,在一起时你会共享她的愉悦。当阿申登和罗茜在音乐厅时,阿申登看着罗茜
“她有一股夏日傍晚的光线从无云的晴空中逐渐隐退时的那种恬静。她这种非同寻常的宁静并不使人感到枯燥,它就像八月阳光下肯特海岸外平静闪耀的海水一般充满活力,”
当两人看完节目从音乐厅走回家时,
“罗茜一路上总是一言不发,但她的沉默却让人感到很亲切也很舒适,你并不感觉自己被排除在她所想的事情之外,你觉得和她在共享这种充满着恬静的气氛的心情。”
人们都喜欢和相处不累的人在一起,罗茜即是这样的人,哪怕一起时不交流,也不会觉得尴尬。
罗茜的高情商体现她不会让同伴陷入情绪黑洞。虽然说一个人情绪的好坏本质上在于你是如何想的,而不在于别人是如何做的。但很多人其实没法自己处理情绪,而需要别人帮忙。
罗茜很擅于调节别人情绪,在情人们互相吃醋时总能巧妙化解。例如阿申登无法忍受罗茜同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而罗茜并不会因为被质问而生气,或者挑起男人间的斗争。她只是切中要点地安抚,“你为什么要为别人去自寻烦恼呢,这对你有什么损害呢,我难道没有使你很快乐吗?为这种小事斤斤计较和妒忌都是很傻的。为什么不为你所能得到的而高兴呢?”
这就很轻易地平息了阿申登的怒火和嫉妒心理。即提供了强大的情绪价值。
书中还通过另一位作家罗伊之口来体现罗茜的善于提供情绪价值,
“德里菲尔德所有最杰出的作品都是在和他第一位妻子共同生活时期写成的,没有人比我更理解他这一时期作品中所表现的纯真的美。我感到不能忽视他第一位妻子对他创作的影响。”
罗茜善于提供高情绪价值的特性让她在异性中广受欢迎,因为在当时的英国社会背景下以及他们的生活环境中,太多的淑女名媛小姐太太让男士们不得不装得非常绅士去迎合。这时候,善解人意还会反过来填补别人情绪黑洞的罗茜当然赢得了别人的好感。
而现代人的生存压力大,情绪黑洞更大,在人际交往中更不愿意屈尊自己附合别人,这时候那些细心聪明会觉察到别人心理并能够不动声色地去安慰,给对方提供情绪价值的这类人注定更受欢迎,更容易被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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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电影《芳芳》中,苏菲·玛索饰演一位毫不设防、有着孩子气的天真、兼具性感与妩媚的女孩芳芳。她可以不顾形象倒立用手走路、随手拿起酸奶就吃、在陌生男子面前刷地一下就把外套脱了、要对方帮脱靴子。
在芳芳看来,脱外套只是因为衣服湿了穿身上很难受,请人脱靴子是因为我自己没办法。她毫无形象与人设的压力,状态松弛,完全是在享受生活。但是当她旁若无人跳起舞来时,却又散发出女性的魅力与优雅。最终芳芳让有着童年阴影,排斥情爱的男主意乱情迷,俩人上演了一出啼笑皆非的喜剧。
书中的罗茜也是,混合着孩子气的天真与女人的性感。
“她的五官长得并不太好,相当粗线条,短鼻子稍大一点,眼睛又偏小一点,嘴却又很大。当她微笑时,这种微笑是我有生以来所见到的最欢快、最友好、最甜美的微笑。她天生带着一种低沉阴郁的气质,可是每当她微笑的时候,这种阴郁会突然变得特别富有吸引力。”
笑容是罗茜重要的吸引人的地方,罗茜在看向异性时,“当她注视他们的时候,她总是带着那种调皮的、孩子气的微笑,她这时的微笑带着一股神秘的美。”
微笑本身就是一种会让人放下警备的表情,你感到对方的单纯与不设防,心理上愿意接近。罗茜笑容如孩童般纯真,身体却又很性感,“她这一代人并不怕身体显露出丰富的线条来,她很苗条,但她的胸部却很饱满,臀部的线条也很分明。”
画家莱昂内尔·希利尔给罗茜画了一幅画,画中的罗茜“站在那里像一个善于爱他人的少女,天真无邪地把自己投入情人的怀抱,她是那样地纯真无辜,因为她是在完成自然的使命。”
但罗茜本人对于自己表现出来的形象并不自知,也并未刻意。她的孩子气来自于她享受生活的松弛感,而性感来自于她的身体以及随性的态度。
她对阿申登讲,“享受一点你真正想的东西,这对你是有好处的...还是及时作乐的好,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可以计较的呢,趁现在活着应当痛快享受才是”。
即便到了老年,罗茜仍然打扮的优雅迷人和别人调情,不因为医生告诫她要少吃点心就拒绝甜食。
只有毫不拘束在享受生活本身的人才能无意识地显露出孩子般的天真,就好像儿童吃完糖之后还舔下手指一样。
罗茜从年轻到年老都在随性自在地生活,性只是她众多享受生活中的一种。她把它当作喜欢一件毛皮大衣、看一场戏剧、吃一次甜品来看待。哪怕这种情爱价值观并不容于传统的主流价值观,她也并不会为之内疚自省。
完全的孩子气太幼稚,完全的成熟又少一份灵动,而两种兼而有之,一半海水一半火焰的性格特征、无思想负担不拘泥于繁琐礼节的生活态度让罗茜显得洒脱性感。
罗茜的画像3,罗茜遵从内心,专注于活成自己
罗茜后来和情人乔治私奔,让丈夫德里菲尔德十分痛苦。特拉福德太太说出残酷的真相想让德里菲尔德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你应当知道她和你所有朋友都有暧昧关系,她一直在欺骗你。她的行为早已引起社会上的流言蜚语,让我们面对现实吧:你的妻子只不过是个**。”
这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对此行为的批判与指责,哪怕是在很多年后的今天,也为太多人所不齿。但是,阿申登认为罗茜并不是风流成性,
“当她喜欢一个人时,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就像太阳发出光芒,鲜花吐出芬芳一样自然。这丝毫无损她的性格,她还是真诚、无瑕、天真。”
这与罗茜对待爱情的观点一致:如果喜欢一个人,就和他发生实际上的暧昧,而不必守身如玉。情欲本身非低俗羞耻,相反它是洁净愉快的。
但是,本质上也是因为不够爱吧,因为真正的爱情是自私与占有的。
不过罗茜最后和情人乔治·肯普一起私奔的举动似乎表明她也有在爱。罗茜在认识丈夫前就和乔治有关系,乔治靠做各种投机倒把的生意发了财,已婚有两个孩子,不太可能舍弃这一切和罗茜在一起。但是他们关系一直在,直到有一天乔治破产了,问罗茜愿不愿意和他逃走。
罗茜的反应是:乔治一辈子舒服日子过惯了,现在分文不名,我不能让他一个人去美国,我又不怕干活。所以罗茜选择和乔治私奔。
当阿申登问起乔治有什么可贵之处时,罗茜回答,“我可以告诉你,他始终是这样一个十全十美的绅士。”
她在乔治落难的时候选择了他,一方面说明罗茜并不是一个贪图钱财,爱慕虚荣之人。另一方面似乎也说明罗茜对乔治是真爱。但是并不妨碍她和别人结婚,有多个超越朋友关系之外的异性。不过在乔治去世后,罗茜也并没有沉浸在悲伤中,她和许多人约会,生活得又美又好。
罗茜不爱慕虚荣,永远遵从内心活在当下,自由洒脱无拘无束。她首先活成了她自己,才吸引了别人靠近。
月亮与六便士(英)毛姆(WilliamSomersetMaugham)著;徐淳刚译外国现当代文学文学中信出版社淘宝¥34.2购买已下架4,爱而不得是毛姆创作小说的契机
我们在前面提过,罗茜的原型是毛姆最喜欢的女人,一位叫苏·琼斯的女演员,苏当时23岁,毛姆32岁。毛姆对苏一见钟情,“她有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笑容”。
苏性情随和开朗,情人众多,并不专情。毛姆知道周围的朋友都和苏有着超越异性朋友之外的关系。毛姆曾在回忆录中这样讲,“我所有的朋友都和她发生过关系....但在她身上不带任何邪恶...她天性如此。”
毛姆一度想和苏生活在一起。“苏·琼斯是毛姆理想中的女人,靠近他的灵魂,给予他关爱,但又不束缚他的肉体”。苏不拒绝和毛姆的关系,但拒绝了毛姆的求婚。这让毛姆十分痛苦。
之后毛姆与一位互不相爱的叫做西里尔的女性在一起,生了一个女儿后分道扬镳;在这同时,毛姆还陷入了双*性*恋中。不如意的感情经历对毛姆个人性情产生影响,再加上毛姆自幼双亲离世,身体瘦弱带点口吃经常遭受嘲讽,这让他的性格敏感多疑,能细致地捕捉到别人的心理变化。
通过文字表现出来就是写作风格冷淡疏离缺少温情,善于挖掘人性心底的自私与隐秘,爱憎情仇布满字里行间。
美国作家亨利·米勒说,“忘记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是把她变成文学。”还有人说,不要得罪一个作家,他会把你变成文字流传下去。如张爱玲,写遍了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激怒好多亲戚与之断绝往来。
而老年的毛姆因为不能释怀,把他爱而不得的女人写进了小说里,永远流传了下去。他用这种方式来纪念苏,这是被称之为有“厌女症”的毛姆对爱情的渴盼与缅怀,对伊人的追忆与向往.....
毛姆与西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