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于年5月31日截止受理,共受理提名项目项。按照《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府令第号)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42号)有关规定,现将形式审查通过的项项目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结束后将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共15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申请撤出评审的,应当在公示期内,由提名单位向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撤出。
二、提出异议必须证据充分、事实确凿、客观公正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并表明真实身份,留下有效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等)。个人提出异议的由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无具体证据,或无法联系核实情况的异议,不予受理。
如需了解提名项目具体情况的,可与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联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王雪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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